總領事館的職能
作為瑞士在當地的官方代表機構,總領事館在其領事轄區內承擔多項職責。總領事館為瑞士公民提供支援,與地方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保持聯繫,並推動雙方在領事事務、經濟、文化及科學等領域的雙邊關係發展。
經濟處
經濟處致力促進香港/澳門與瑞士間的經貿往來,為商界人士提供支援與協助,並提供實用資訊及相關聯絡渠道。
領事處
領事處負責照料居於香港或澳門的瑞士公民,亦可為以旅客身分途經本領事轄區的瑞士公民提供協助。
文化處
文化處促進瑞士與香港/澳門之間的文化交流,協助來自不同藝術領域的瑞士藝術家建立聯繫,包括音樂、舞蹈、戲劇及攝影等範疇。
媒體處
媒體處關注本地媒體動態,並就與瑞士有關的議題與媒體保持聯繫與合作。
科技、創新和高等教育處
科技、創新和高等教育處作為瑞士與香港的大學、科研機構及教育機構之間的橋樑,促進雙方合作與交流。